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灌6瓶啤酒醉倒遭好友捡尸?女怀疑10年提告…竟是真的

  台南一名女子小玲(化名)10年前和友人到酒吧聊天、畅饮,灌完6瓶啤酒加上些许威士忌后醉倒,没想到却惨遭男性好友阿龙(化名)性侵,虽然她事后没有报案或追究,但这些年来一直生活在恶梦当中,去年才鼓起勇气提告。由于阿龙到案后坦承当时确实有想发生性行为,台南地院法官日前依乘机性交未遂罪判处2年,可缓刑5年。
 
 
  小玲指控,2007年7月某日深夜23时许她与阿龙、另一名男姓友人相约到台南一间酒吧喝酒、聊天,期间一共喝下威士忌及6瓶啤酒,接着就因为不胜酒力醉倒;当时阿龙开车将她载回住处休息,却在进入房间后伸出狼爪,趁她酒醉无力抗拒时脱下上衣及内外裤,并用身体压制住她性侵。
 
  「我突然觉得下体一阵疼痛,醒过来时发现自己已经不在酒吧,而是在一间陌生的房间,他(阿龙)压在我身上,还把下体顶在我下面,我努力想推开他,虽然一度有将裤子穿好,后来又因为酒醉无法及时离开现场又睡着,直到酒醒走出房间才看到他和他妈妈、一名年轻女子坐在客厅,然后他就开车载我回家。」由于遭性侵的当下小玲自己的印象也不清晰,因此没有在第一时间报警或追究,这一忍就是将近10年。
 
 
 
  去年7月小玲终于承受不住精神压力,透过113专线向社工吐露多年来夜夜恶梦缠身的痛苦,这才揭露这起事件。对此,阿龙到案后坦承当天将小玲带回家确实是想发生性关系,「但我没有使用强制力,想要嘿咻时发现她不愿意,我就停止了。」
 
  台南地院法官认为,虽然阿龙承认行为逾矩,但距离事发时间已有将近10年,目前仅有的证据就是小玲的猜测;考量到男方犯后勇于认错也与女方达成和解,日前依乘机性交未遂罪判处2年有期徒刑,且缓刑5年,全案仍可上诉。
编辑:小鱼 来源:北京都市网